11月17日,镜湖区召开府院、府检联动会议,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,贯彻落实省市府院、府检联席会议精神,部署全区府院府检联动重点工作,推动法治镜湖、法治政府、法治社会一体化建设迈向更高水平。区委副书记、区长鲁先贵出席会议并讲话。区政府副区长翟翀主持会议。区法院院长钱亚,区检察院检察长李光菊等出席。
会议指出,近年来,全区推深做实"府院联动""府检联动",实现府院检联动工作机制全覆盖,建立了全市首个区(县)级"府检联动"机制,定期召开府院府、检联席会议,健全日常沟通、情况通报、信息共享等机制,推动全区营商环境持续优化,法治镜湖建设取得明显成效。 会议强调,各单位要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,进一步强化府院、府检联动的政治自觉,深刻认识建立常态化府院、府检联动机制的重要意义,协同发力增强联动推进意识。协同发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,联动推进政府依法行政、联动推进加强行政执法监督、联动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。协同发力创优法治化营商环境,巩固提升公共政策兑现和政府依法履约践诺成果,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大力依法化解企业破产难问题。协同发力优化社会治理,践行为民服务宗旨,合力推进社会矛盾纠纷化解。要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,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,将区委要求贯彻到府院府检联动的全过程、各方面,积极支持配合司法机关履行职责,为更好开展工作创造必要条件。政府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,要带头遵守宪法法律,维护司法权威,坚决支持司法独立公正,绝不干预司法活动、插手具体案件处理,任何人都不得违反法定职责、有碍司法公正,确保"两院"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、检察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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